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灣高鐵公司),前身為大陸工程、富邦集團、東元集團、太電集團及長榮集團為競逐台灣南北高速鐵路經營權而投資集資組成的「台灣高鐵聯盟」,在1998年由中華民國政府手中接下台灣高速鐵路興建計畫,特許營運期為35年。101 年為本公司邁入營運的第 6 年,高鐵一日生活圈已經深入民眾的日常生活,徹底改變了國人的生活型態。

項目 100年 101年 比較
發車班次(班) 48,553 48,682 0.27%
旅客人數(萬人次) 4,163 4,453 6.97%
座位公里(百萬座位公里) 15,781 15,829 0.30%
延人公里(百萬延人公里) 8,148 8,642 6.06%
準點率(誤點<5Mins) 99.86% 99.40% 0.46%
平均乘載率(總延人公里/ 總座位公里) 51.63% 54.59% 2.96%

 

業務範圍

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台灣高鐵目前共設置台北、板橋、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及左營等八處車站。101 年度總發車班次數為48,682 班,週間每日雙向列車運能達123~146 班次,連續假期間單日雙向最大運能更曾達196 班次,提供台灣西部走廊快速便捷的旅運服務。

相關附屬事業經營:附屬事業主要包括車站的商業空間、媒體廣告、零售商品、附設停車場以及車上販售等等。透過商場租賃、廣告販售等方式,增加附屬事業收入。

站區開發:負責開發、興建及經營高鐵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和台南等五處車站專用區。其中附屬事業用地面積合計30.14 公頃,總樓地板面積達1,200,380 平方公尺( 約36.3 萬坪),可提供作為旅館設施、會議及工商展示、餐飲業、休閒娛樂業、百貨零售業、金融服務業、一般服務業、通訊服務業、運輸服務業、旅遊服務業、辦公室等使用。將依市場需求並結合各站區特性,彈性採土地出租、自行投資或與開發商合作等方式,目前正積極與業者洽談桃園站區商業開發案、新竹影城複合型開發案與台中車站擴大商業空間案等,並同時辦理各項短期臨時性土地利用計畫,以活化站區用地、增加高鐵收益並加速推動站區建設與發展。

 

1.產業競爭力

市場規模及市場佔有率:根據交通部統計,101 年陸上大眾運輸平均每日載客量約577.4 萬人次 ( 市區汽車客運271.8 萬、捷運180.0 萬、公路汽車客運53.3 萬、臺鐵60.2 萬、高鐵12.1 萬),約較100 年之554.7 萬人次成長4.1%。

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完納稅捐。二、彌補虧損。三、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四、必要時得酌提特別盈餘公積。五、支付特別股股息。

虧損:101 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3,576,836 千元,依規定彌補期初待彌補虧損67,786,276 千元,本年度累計待彌補虧損為64,209,440 千元。

特別股股息:公司開始營業後之特別股股息將於未來股東會決議分配時認列。截至101 年及100 年12 月31 日止,累計尚未分派之特別股股息分別為10,164,630 千元及8,240,897 千元。

重要契約:

契約性質 當事人 簽約日期 主要內容
台灣南北高速鐵路
興建營運合約
中華民國交通部 87/7/23 台北(汐止)至高雄(左營)間35 年特許
期間之台灣南北高速鐵路之興建、營運及移
轉,及與台鐵及捷運車站之共站、共構設施
之興建及移轉。
台灣南北高速鐵路
站區開發合約
中華民國交通部 87/7/23 50 年期間於台灣南北高速鐵路沿線之桃園
(青埔)、新竹(六家)、台中(烏日)、
嘉義(太保)、台南(沙崙)等五個車站站
區用地之開發使用,包括開發、經營、用地
收回及站區資產移轉。

 

 

 2.獲利能力

項目 99年 100年 101年
營業收入(億) 276.4 322.4 339.8
營業毛利(億) 99.6 129.8 130.2
營業利益(億) 90.7 120.6 121
稅前損益(億) -12.1 31.9 39.6
稅後損益(億) -12.1 57.8 35.8
EPS -0.48 0.59 0.25

 

 

以上觀點僅爲個人的看法,提供之資料僅供參考,並非任何投資勸誘或建議。

參考資料: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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